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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记者 张敬波)记者5月25日从宣城市林业局获悉,该市文明办、发改委、生态环境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农业农村局、林业局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布《宣城市“零碳乡村”建设评价指南》,正式确立全省首个乡村低碳发展的地方标准。
所谓“零碳乡村”,是指在乡村范围内通过农村生产与生活的节能减排、农业低碳循环发展、植树造林等方式,对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进行抵消,降低能源资源消耗,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、房屋建筑、基础设施、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,最终实现“净零排放”。
《宣城市“零碳乡村”建设评价指南》是根据乡村零碳发展的阶段特征,参考一系列绿色低碳典型案例,结合该市农村建设实际情况,因地制宜设定了7类一级指标、18个二级指标,覆盖乡村绿化、建筑、交通、能源、环境卫生、生态文明、组织管理等多个方面,协同推进乡村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。根据指南,该市对指标进行逐项评价,合计得分超过90分,通过市级各部门验收后,授予宣城市“零碳乡村”称号。
2022年宣城市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实测评估结果显示,该市森林年固碳428.21万吨,是该市工业企业碳排放量的1.5倍,生态系统服务总价值达到801.7亿元/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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